靳晟收到这一电子邮件后非常气愤和震惊,当即质问栾艳:"信里说的是事实吗?"栾艳答:"当然不是事实。
你不要相信!"靳晟却认为无风不起浪,如果她没有这些事,别人怎么会说得有鼻子有眼、有名有姓呢?他还认为,如果栾艳果真是这种女人,那他怎么能与她在一起生活呢?于是他向栾艳提出分手,任她百般解释也不为所动。
感情再次受挫的栾艳绝望极了,她给父母留下一封遗书准备自杀,后经父母及家人、朋友一再劝说,才打消了寻死的念头。但是,为了这一揭短的电子邮件,她已无心上课、考试,最后连工作也丢了。
栾艳猜测,这一电子邮件是前夫满天明为报复她而发的。为了讨说法,她于2002年5月初,以名誉权受侵犯为由,将前夫满天明告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要求法庭判令他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她的名誉,赔偿她经济及精神损失费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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