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京城首例电子邮件名誉侵权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北京某设计院高级工程师、硕士毕业生满天明的上诉,维持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满天明向前妻栾艳公开赔礼道歉,并给付前妻栾艳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走出法庭,满天明满腹委屈地对笔者说:"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早些时候前妻红杏出墙,如今打官司又输了,落得人财两空的结局。谁来给我评评这个理?"
栾艳的父亲则对笔者说:"满天明自以为是高级工程师,竟利用高科技肆意污辱我的女儿。幸亏法律还给我们公正的说法。"
孰是孰非?带着这个疑问,笔者采访了双方当事人。
夫妻矛盾不断,吵闹三年半的婚姻画上了句号
1998年1月,经过三年恋爱的栾艳和满天明结为夫妻。满天明非常宠爱小自己7岁的栾艳,她说想学电脑,他就利用业余时间耐心地辅导她,从基础知识到怎样上网、如何申请邮箱等,讲得非常细致。在他的帮助下,栾艳很快就掌握了电脑操作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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