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李博,是我这生最任性的选择,也是我这生最无法弥合的伤痛。杀人一万,自损三千,这话用在这里是再贴切不过的。而我,也因这报复,背上了终生无法放下的十字架。
爱上大两轮的男子
所有的过往,从2000年,那个千禧年的夏天说起。那年,我刚20岁,刚从一所职业高中的美术设计专业毕业,对学校分配的印刷厂十分不满意,于是怀揣着简历和自己设计的几幅作品满城跑,专找那些高级写字楼里的广告公司投递。
李博就是我应聘的第19家广告公司的老总。在接到初试通知时,我就从广告圈的论坛上打听过他,圈子里的人说他是儒商,有才气,有魄力,且乐于培养新人。于是对于这次面试,我抱了很大的希望,谁知在我按要求设计好创意作品,交由李博复试的时候,他的态度却和所有广告公司的面试人一样,说我没有经验,作品虽然有一定的灵气,但处理得不够老辣。我失望之余,反驳他:“没有人是生来就做广告的,如果当初没人肯给你一个机会,你现在也不可能坐在我面前。再说了,做广告,你是愿意用一个有经验但没有热情的人,还是愿意用一个有热情,肯学,而且有一定灵气的人……”
在一肚子火的情况下,我口沫横飞滔滔不绝地说了一大堆我自己也不知道的话。而李博平静地听完我的辩白,在我息下气来的时候才说:“在我面试的人中,看得出,你的确是最有热情的一个,既然如此,我愿意给你一个机会,试用期3个月,你要尽量的‘发光发热’,让我看看星星之火,是否可以燎原。”
他说这话的时候,嘴角是有笑意的,这个42岁的中年男人,在千禧年的夏天,如一阵清凉的风般,入侵我的生活。
3个月过后,我之所以能留在广告公司,一方面是因为我的“热情”,而另一方面,则是李博对我的培养。他手把手地教过我出作品;每次创意部的工作会议,他都给我发言的机会,哪怕有时我说得并不专业;跟客户提案后,他会把他的意见告诉我,让我一点点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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