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后,精神稍微振作一点的杨霞决定带着孩子去看望已经4年没有见面的姐姐。在布尾村的民房里,杨霞找到了杨静。杨静这时已经老了许多,她的女儿吴菁菁已经12岁了,母女俩一直靠着打短工和吴光辉的施舍生活。
杨静见妹妹主动来找她,以前的恩怨瞬间化解了,她主动将母子3人让进屋,并试探着和妹妹交流起来。这时,3个小孩竟无所顾虑地在一旁玩耍起来,吴菁菁甚至在帮刚刚上学的弟弟吴朋做作业,长辈的恩怨在孩子们眼中似乎并不存在!看到此情此景,杨静、杨霞两姐妹流泪了,原来她们都知道吴光辉与李月兰已经结婚了,内心都有着感同身受的痛苦。
面对共同的命运,两姐妹不由得抱头痛哭。
2002年9月,两姐妹写好了控告信,带着孩子找到吴光辉的工作单位和其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但由于她们都没有和吴光辉办理结婚手续,其行为属于个人行为,两单位有关负责人表示现在无法受理。
两姐妹又找到深圳市妇联维权处。该处的同志听完她们的叙述后,建议她们直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等打完民事官司再打刑事官司,控告对方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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