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再次证明,她是我的爱情冤家,也证明命运经常会捉弄人。我与星哥还未第二次见面,她就与我的前夫相见恨晚,一见钟情。
2005年12月,卞琼就与我的前夫同居了,而且恩爱得如胶似漆。我没有吃醋,也没有半点嫉妒。也许一切都是命中注定,只是发生得太突然而已。
2006年春节,我去上海跟星哥一起过。他自己开了一家文化公司,因缺乏流动资金,公司里的人才进了又走,走了又进。最后公司只剩下他和他的一个多年好友。
星哥力邀我北上,跟他一起开创属于自己的事业。我本来想让他来深圳,但现在他继续呆在上海,已成定局,我矛盾重重。
深圳是我的事业发源地,是我事业的根,我一直在这里很顺利,抛弃顺利的事业而选择陌生的地方,这是生存之大忌,我不得不慎重思考。